关于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初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招生办公室 作者:招生办公室 时间:2021-03-19 11:39 点击: 字号:【

为做好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和考试方式 

初试时间安排在3月20日-21日,考试方式为现场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时  间

考试科目

2021年3月20日

14:00-17:00

   业务课一

2021年3月21日

8:30-11:30

业务课二

2021年3月21日

14:00-17:00

外国语

 二、考场安排

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公共课教学楼二楼。

三、初试内容  

初试为外国语、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其中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各科满分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zsb.gxau.edu.cn/yjszs/zsjz1/content_260825)和《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大纲及要求》(https://zsb.gxau.edu.cn/yjszs/zsjz1/content_260826)。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按考点统一入场时间安排,积极配合考点监考工作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进入考场时间:上午8:00,下午13:30,严禁考生提前进入教学大楼和教室。

(二)距离考场较远的考生尽量提前出发,以防因堵车耽误考试。

(三)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方能参加考试。考生切勿忘记随身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遵守考场规则

1.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诚信文明应考。

2.考生自带作答工具,但不得携带书包、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一律不允许佩戴手表、手机及其他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携带的手机、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所有随身物品,须放到教室前门外的小件物品放置,不能放在自己的座位旁或抽屉里,开考哨声响后若发现考生身边有手机、手表、包等随身物品,以作弊论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楼,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3.所有考场配有视频监控摄像头、手机信号屏蔽仪和金属探测仪。考试过程的监控录像将派专人检查,作为考试处罚的依据。

4.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5.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在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上厕所,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做好充分准备。

7.考生在考前须提交《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初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参见《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现场复试考生防疫须知》https://zsb.gxau.edu.cn/yjszs/tzgg1/content_268329

五、复试工作复试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邮编:530022。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秦老师0771-5775707,5333134。

 

附件1: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初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