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我校2021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的通知

来源:招生办 作者:招生办 时间:2021-05-08 11:01 点击: 字号:【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相关要求,我校已于2020年12月公布了2021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受疫情影响,我校于2021年1月公布了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区外(外省)考试方案调整,对部分考试类别的考试方式进行了调整。

现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2021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更新如下,请有意填报我校高考志愿的考生,仔细阅读对照表中各专业在自己所在省对应的子科类,满足条件的考生再填报相关专业。

 

省市代码

省市名称

统考子科类对应情况

1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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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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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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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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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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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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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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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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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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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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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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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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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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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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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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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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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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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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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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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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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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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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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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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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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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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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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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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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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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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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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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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表说明:

1、子科类为“无省级统考”,表示该专业不需参加省级统考或不需取得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若已参加省级统考,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2、若一个专业对应多个子科类,则考生只需参加其中一个子科类的省级统考并取得统考合格(或通过统考本科资格线)即可。

3、专业考试类型为“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使用各省相应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进行录取,学校另行划定合格线,符合条件的艺术文、艺术理科考生均可填报我校志愿,具体信息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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