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本、专科招生简章
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本、专科招生简章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全国7所艺术类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之一。现为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立项建设单位。
广西艺术学院是全国七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38年1月,前身是由我国著名音乐家、教育家满谦子,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在桂林倡议创办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46年1月,“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与“私立桂林榕门美术专科学校”合并为“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58年,广西艺术专科学校在南宁重建。1960年2月,广西艺术专科学校更名为本科层次的广西艺术学院,开始本科教育。1980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0年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成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等学校,2009年成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12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成为广西特色优势学校。学校现有四个校区,分别是位于南宁市的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西校区和桂林校区。
现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本科专业36个,高职专业11个,形成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拥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
全日制在校生14900人,其中本科生12054人。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以及一批自治区精品课程、实践基地。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近年来,我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92%以上,连续八年获得“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满意度达97.41%,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2013年以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98项,其他各类科研创作项目763项,获得专利18项。2016年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22项,在全国3611个机构申报主体(含高校)中位列第一。近五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3520篇,其中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的论文共441篇。师生在“金钟奖”“文华奖”“孔雀奖”“桃李杯”以及全国美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校园戏剧节、CCTV全国电视舞蹈大赛等专业演展比赛中,获国内外奖项近700项。学校有漓江画派艺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13个,以学校美术教师为主体的“漓江画派”已发展成为走向世界的文化品牌,为扩大广西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与美国朱莉亚音乐学院、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泰国艺术大学等47所国(境)外院校和国家级艺术团体开展艺术交流与教育合作。2012年5月,国家外交部和教育部联合在学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五年来培养高级艺术专门人才500余人。2017年3月,学校发起和组织成立了“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建立中国—东盟人文艺术交流新机制,为我校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文化艺术交流开创了新局面。现有中英、中美等合作办学及校际交流项目共4个,项目在校生600余人。目前有来自美国、加拿大、韩国、越南、泰国等9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共计68人在我校就读。
面对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新格局,学校秉承“亲爱精诚”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走以优化结构和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优校、文化引领和教育国际化”六大战略,向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名额
2018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3800名,其中本科3250名,高职专科 550 名,文理兼招。(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
(二)招生范围: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广告学、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学(音乐教育-以舞为主)、表演(歌舞表演-以舞为主)等专业(方向)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高职专业面向部分省招生。(具体详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演唱、演奏、作曲、录音)、舞蹈、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
(2)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以演唱为主、表演(歌舞表演)以演唱为主专业(方向)要求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考生考试时素装上场,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
(3)同一考试类别中的专业有不同身体要求的,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4)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予以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见“附件”,各专业考试指南和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可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下载。
四、报名办法
(一)我校在广西、湖南、湖北、广东、河南、江西、山东、江苏、重庆、山西、河北、安徽、甘肃、黑龙江等14个省(区、市)设点组织专业考试。。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报名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本省不设考的专业,可选择我校设考的广西南宁考点报考,其余省份不受理报考)。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选择我校设考的广西南宁考点报考,其余省份不受理报考。
(二)考生按考试类别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见附件)。外省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考试类别;广西考生在考试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不同的考试类别。演奏类各专业招录乐器种类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 广西籍考生、广东籍考生、甘肃籍考生、重庆籍考生及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或艺术升(https://www.artstudent.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打印《准考证》按时进行考试。
2. 其它外省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2018年高考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证(简称《省艺术统考证》,按所在省考点的规定和程序报名。
3.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选择我校设考的广西南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
五、专业考试
(一)考生按考点规定凭本人身份证、我校《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我校本科专业中,除广告学、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招生无需参加专业考试外,其余本科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具体见附件)。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三)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如果同一个专业考生多次参加考试,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四)凡属省统考(联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联考),可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广西统考不涉及的专业有: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国标舞)。其它本科专业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按该省的规定执行。
(五)对在我校专业考试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六)考生于2018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或艺术升(https://www.artstudent.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所在省份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六、录取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收费标准(以下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生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不含重复考试科目);外省考生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
(二)学费标准:
1. 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件。
2. 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为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1、2、3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19098美元/生.学年);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第1、2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3、4学年如到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11750英镑/年、美国约19098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借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我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和学校招生资讯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学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5333130,网址:http://zsb.gxau.edu.cn 。
附件: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一览表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读广西艺术学院!
广 西 艺 术 学 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
附件: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一览表
院(系) | 考试类别 | 招生专业(方向) | 专业说明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考试科目 | 录取办法(摘要) | 拟设点省份 |
设计学院 | 01美术理论类 | 艺术设计学 | 30 | 12000 | 文史常识与写作 | 专业合格,按文化排名 | 广西、南宁、湖北、湖南、广东、山东、河南、河北、安徽、江苏 | |
人文学院 | 艺术史论 | 30 | 12000 | |||||
美术教育学院 | 02美术设计类 | 美术学(美术教育) | 220 | 12000 | ①色彩 | 专业合格,按文化排名 | 广西、南宁、湖北、湖南、广东、山西、山东、河南、河北、安徽、江西、黑龙江、甘肃、江苏 注:其中黑龙江、甘肃省不安排书法学专业考试。 | |
人文学院 | 美术学(文化管理) | 40 | 12000 |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 | 侧重美术理论。 | 50 | 12000 | ||||
绘画(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 | 50 | 另见说明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志愿优先 | |||||
绘画(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 | 50 | 另见说明 | ||||||
绘画 | 实行1+3培养模式,含油画、版画、水彩、装帧插图、实验艺术。 | 270 | 13200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
设计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30 | 12000 | |||||
产品设计 | 实行1+3培养模式。 | 60 | 120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实行1+3培养模式。 | 60 | 1320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实行1+3培养模式。 | 60 | 12000 | |||||
动画 | 实行1+3培养模式。 | 60 | 12000 | |||||
工艺美术 | 实行1+3培养模式。 | 60 | 12000 | |||||
动画(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 | 30 | 另见说明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志愿优先 | |||||
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 | 30 | 另见说明 | ||||||
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 | 30 | 另见说明 | ||||||
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 | 中国画 | 实行1+3培养模式。 | 130 | 12000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实行1+3培养模式。 | 52 | 12000 | ||||
建筑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实行1+3培养模式,含室内艺术设计、建筑环境设计、景观设计、园林建筑设计。 | 170 | 13200 | ||||
艺术与科技 | 侧重会展策划与设计、展示设计。 | 60 | 12000 | |||||
造型艺术学院 | 雕塑 | 实行1+3培养模式。 | 90 | 12000 | ||||
公共艺术 | 实行1+3培养模式。 | 60 | 12000 | |||||
绘画(壁画) | 24 | 13200 | ||||||
绘画(装饰绘画) | 26 | 13200 | ||||||
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 | 03书法类 | 书法学 | 110 | 12000 | ①书法临摹 |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04戏文类 | 戏剧影视文学 | 30 | 12000 | ①叙事散文写作 | 文化、专业分比例6:4 | 广西、南宁、湖北、湖南、广东、山西、山东、河南、河北、安徽、江西、黑龙江、甘肃、重庆 注:其中江西、甘肃省不安排表演(舞台影视表演)专业考试。 | |
05广编类 | 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 | 新生入学时自备专业单反相机。 | 20 | 另见说明 | ①影视艺术常识 ②故事编写 | 文化、专业分比例6:4,志愿优先 | ||
广播电视编导 | 28 | 12000 | 文化、专业分比例6:4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20 | 12000 |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06播音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0 | 12000 | ①指定文稿朗读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 | 30 | 另见说明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志愿优先 | |||||
07舞台表演类 |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 | 30 | 12000 | ①综合素质测试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
音乐学院 | 08民歌演唱类 | 音乐表演(民歌演唱) | 除面向广西招生外,还面向云南、贵州、湖南和广东四省招生(仅限壮、侗、瑶、苗、彝、京、水、回、毛南、仡佬和仫佬族等考生报考) | 60 | 13200 | ①听音记谱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广西、南宁 |
音乐教育学院 | 09音乐舞蹈类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以舞蹈为主,仅招广西考生。 | 22 | 12000 | ①听音记谱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广西 |
表演(歌舞表演) | 以舞蹈为主,仅招广西考生。 | 42 | 12000 | |||||
音乐学院 | 10音乐演奏类 | 音乐表演(管弦演奏) | 招收管弦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 70 | 13200 | ①听音记谱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广西、南宁、湖北、湖南、广东、山西、山东、河南、河北、安徽、江西、甘肃、重庆 注:其中重庆不安排音乐演奏类专业考试。 |
音乐表演(键盘演奏) | 招收键盘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 | 36 | 13200 | |||||
音乐表演(民乐演奏) | 招收民乐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三弦、二胡、民族打击乐。 | 46 | 13200 |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 | 招收流行音乐演奏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电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合成器、爵士鼓、萨克斯。 | 15 | 13200 |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3+1项目) | 招收音乐学键盘演奏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 | 20 | 另见说明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志愿优先 |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以演奏为主,招录乐器种类: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 | 98 | 12000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
人文学院 | 音乐学(文化管理) | 招收演奏类考生,以上演奏类招录乐器种类均可报考。 | 20 | 12000 | 专业合格,按文化排名 | |||
音乐学院 | 11音乐演唱类 | 音乐表演(演唱) | 50 | 13200 | ①听音记谱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 | 招收流行音乐演唱类考生。 | 18 | 13200 |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3+1项目) | 招收音乐学演唱类考生。 | 25 | 另见说明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志愿优先 |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以演唱为主。 | 130 | 12000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
表演(歌舞表演) | 以演唱为主。 | 18 | 12000 | |||||
人文学院 | 音乐学(文化管理) | 招收演唱类考生。 | 30 | 12000 | 专业合格,按文化排名 | |||
音乐学院 | 12音乐学理论类 | 音乐学 | 侧重音乐理论,实行2+2培养模式。 | 30 | 12000 | ①听音记谱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广西、南宁、湖北、湖南、广东、山东、河北、河南、山西 |
音乐学院 | 13录音艺术类 | 录音艺术 | 25 | 12000 | ①听音记谱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
14作曲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15 | 12000 | ①听音记谱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
舞蹈学院 | 15舞蹈类 | 舞蹈学 | 22 | 12000 | ①基本功综合性组合 | 文化、专业分比例6:4 | 广西、南宁、湖北、湖南、广东、山西、山东、河南、甘肃、河北、安徽、江西、重庆 | |
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 | 92 | 13200 |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 | |||||
舞蹈表演(现代舞) | 18 | 13200 | ||||||
16舞蹈编导类 | 舞蹈编导 | 22 | 12000 | ①基本功综合性组合 | ||||
17国标舞类 | 舞蹈表演(国标舞) | 男女比例1:1 | 36 | 13200 | ①基本功综合性组合 | |||
建筑艺术学院 | 18普通二本类 | 风景园林 | 授予艺术学学位。 | 60 | 12000 | 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招生省份: 广西、湖北、湖南、广东、山西、山东、安徽、福建、黑龙江等(具体各省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各省公布为准) |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学 | 30 | 4200 | |||||
广告学 | 实行1+3培养模式。 | 90 | 12000 | |||||
人文学院 | 文化产业管理 | 实行1+3培养模式,授予艺术学学位。 | 40 | 12000 | ||||
职业技术学院 | 19高职专科类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85 | 10000 | 使用各省统考相应专业合格成绩。 | 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上线,录取时根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如考生所在省无相关规定的,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3:7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 招生省份: 广西、湖北、湖南、山西、山东、河南、河北、海南、四川、重庆、贵州等(具体各省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各省公布为准) | |
环境艺术设计 | 130 | 10000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85 | 10000 | ||||||
公共艺术设计 | 120 | 10000 | ||||||
舞蹈表演 | 80 | 10000 | ||||||
音乐表演 | 含声乐和器乐。 | 50 | 10000 | |||||
说明:1. 以上第1-18类为本科专业(4年制),第19类为高职专科专业(3年制)。艺术类本科专业文理兼招,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详见我校《招生章程》。 2.部分专业1+3培养模式:一年级按专业培养,二年级开始按方向侧重分流培养(即学生一年级结束后,根据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填报的志愿等综合考虑进行分流,具体分流方案于入学后公布)。 3.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1、2、3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19098美元/生.学年);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第1、2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3、4学年如到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11750英镑/年、美国约19098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4.目前,我校正在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申请学分制学费标准和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调整,最终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复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