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复试时提交)。
(二)报考类别
全日制。
(三)报名办法
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1.网上报名要求。主要包括:
(1)2024年4月1日至7日,参加统考的考生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2024年4月1日至3日,报考点、招生单位同时开展网上咨询(招生宣传)。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要求。2024年4月16日前,报考点组织考生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2024年5月1日至12日期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二)初试统考科目: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考查内容、题型示例详见附件1;初试由报考点组织,采用机考方式进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90分(满分为150分)。
(三)复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要求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上的《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zsb.gxau.edu.cn/upload/zsb/contentmanage/article/file/2023/09/22/202309221521170796.pdf)、《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业务课考试大纲》(https://zsb.gxau.edu.cn/upload/zsb/contentmanage/article/file/2023/10/18/202310180959093693.pdf);复试由我校组织,将参照内地(祖国大陆)考生一志愿复试办法实行,具体工作安排及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四、录取
将参照内地(祖国大陆)考生一志愿录取办法实行,符合我校复试要求,复试成绩合格,并根据考生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生源情况及招生规模择优录取。
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业务水平、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之内报到者,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或请假,获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五、学位学制
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具体可参考我校招生信息网《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zsb.gxau.edu.cn/yjszs/zsjz1/content_299034)。
六、学费标准
学费: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艺术学、新闻传播学、设计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音乐、舞蹈、设计、美术与书法、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950元/生·学年;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3000元/生·学年。(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4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上级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七、奖励办法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研究生奖助办法以当学年具体通知为准(https://zzzx.gxau.edu.cn/)。
八、信息渠道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b.gxau.edu.cn),及时了解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607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电话:0771-5333134
传真:0771-531739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要求并参照内地(祖国大陆)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点击文件名查阅或下载):
2.报考点及联系方式
(以上招生简章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