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本专科招生问答
答: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办于1938年,是国家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是全国6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是获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优秀等级高校,是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二、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是多少?
答:2016年拟定本科计划2900人、高职(专科)计划2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本科招生可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其中广西除外)。高职专科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招生。
三、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不同专业类别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
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美术学(文化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音乐学、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史论。
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2.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结构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
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结构分(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0.5)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结构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项专业以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二)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1. 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考生。录取时,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2. 风景园林专业: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3. 艺术教育专业(仅招广西考生):考生必须取得我校演唱或演奏(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类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录取时,按广西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三)凡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对部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成绩不低于255分并在所属考试类别(即考试科目相同)排名前三名的优秀考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本类别的专业(方向),其文化成绩达不到该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经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给予高考文化分线下20分投档、录取。具体享受降分投档、录取的专业如下:
1.美术设计类: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中国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雕塑、公共艺术、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
2.书法学类:含书法学专业。
3.舞台表演类:含表演(舞台影视表演)专业。
4.民族音乐表演类:含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专业。
5.演奏(管弦)类:含音乐表演专业管弦类乐器演奏。
6.演奏(键盘)类:含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专业的键盘类乐器演奏。
7.演奏(民乐)类:含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民族类乐器演奏。
8.演唱类:含音乐表演(演唱)、音乐学(音乐教育、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表演(歌舞表演演唱为主)专业的演唱。
9.演唱(流行)类:含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10.作曲类:含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1.舞蹈类:含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现代舞)、表演(歌舞表演舞蹈为主)专业。
12.舞蹈编导类:含舞蹈编导专业。
13.国标舞类:含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
以上各考试类别的成绩排名按广西考生排名、所有外省考生统一排名后分别产生的前三名。
(五)录取时,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六)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四、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专科(高职)专业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凡填报我校专科(高职)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取得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办法按照各省的规定执行。
五、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录取体检及特殊要求是什么?
答: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方向)的身体条件(身高、男女比例)、招录的乐器种类有特殊要求,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页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六、考生在填报志愿栏时,是否必须填报“服从调剂”?
答:是否填报“服从调剂”由考生本人根据自我意愿选择填写“是”或“否”。在录取时,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七、本科毕业后,是否有机会就继续就读硕士研究生?
答:有。考入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选拔,成绩优异者,经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优秀本科毕业生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
八、专科(高职)毕业后,能否有机会继续就读本科?
答:有。考入我校就读的全日制高职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选拔,成绩优异者,优秀高职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或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在专科学习阶段选择“自考专本衔接”的学习形式获得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
九、在校生有机会参加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项目吗?
答:有。我校积极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与文化交流。目前与英国格林多大学、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美国中密歇根大学、英国提赛德大学等国外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或校际交流项目。此外,学生在读期间还可申请到英国北安普顿大学、台湾艺术大学、台北艺术大学、台湾铭传大学、台湾东方设计学院、建国科技大学、印度尼西亚马拉拿他基督大学、泰国布拉帕大学等多个国(境)外大学进行短期交换学习或申请参加美国、英国、奥地利等多个假期研习营项目。
十、新生入学后会进行复查吗?
答: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广西艺术学院现有几个校区?
答:有四个校区,具体为:
(一)南湖校区: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
(二)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
(三)西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
(四)桂林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21号
十二、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如何查询?
答:高考录取结果由各省高考招生办公室或考试院在该省官方招生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这些网站或各地招办指定的声讯台进行查询。我校不另行公布录取结果,不受理录取结果查询。
十三、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录取通知书何时寄发?
答:本专科录取通知书在各省录取结束后十天左右以邮政特快专递寄发,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的信息。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读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办公室
二零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