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现将我校2021年港澳台人士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日-4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0771-5775707、5333130。
有关发放录取通知书及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电话等事宜,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序号 | 姓名 | 考生编号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 备注 |
1 | 李漢祺 | M02101609 | 302 |
92.36
| 79.58 | 港澳台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