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自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请选择“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自取”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自取录取通知书。
1.自取时间:6月28日-7月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2.自取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雕塑楼一楼100号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0771-5333134、5775707(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