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李镕冰拟录取资格的公示

来源:招生办公室 作者:招生办公室 时间:2022-05-23 16:07 点击: 字号:【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已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及《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经核查,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招生调剂拟录取考生:李镕冰,考生编号:101782000300451,拟录取学院:人文学院,专业:艺术学理论,研究方向:艺术理论与批评,一志愿报考点:鲁迅美术学院,报考单位:鲁迅美术学院,因其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明确的“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1日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考生要求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和调剂公告中明确的“必须符合我校《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和要求。不接收本科跨专业考研(不包括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专业方向)、初试统考外国语科目非英语、同等学力、已享受各加分项目或已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调剂。”要求,决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23日至6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0771-5775707、5333130。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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