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招生办公室 作者:招生办公室 时间:2026-09-29 18:15 点击:次 字号:【小 大】

一、招生类型

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上级部门下达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728人,我校实际招生728人,其中全日制710人,非全日制18人,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推免生56人。)

各学院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专业目录”查询,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可能产生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变动情况。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本年度录取通知书中明确的开学报到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时间为2025年9月1日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

(一)艺术学、新闻传播学、设计学专业: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1篇论文。

(二)美术与书法专业: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有发表或参展作品。

(三)设计、风景园林专业: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有发表作品或被企业采用有注册商标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作品。

(四)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新闻与传播专业:有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或举办个人作品展演。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须于2026年10月14日前将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发表的论文、作品复印件须包含所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及作品)交(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原件交验后返回本人,材料原件返寄邮费需考生自理。逾期(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准予考试。交(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秦老师,电话:0771-5333134。


五、报名办法 

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专业所考初试科目中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910-919科目)的所有考生,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530)报名和参加考试;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广西艺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5.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相关考生须在报名时选择“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且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和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定向单位填“广西壮族自治区”,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填“450103”)。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扫描件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其中在职人员考生在复试前还须提交近6个月(2026年9月至2027年2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应与工作单位一致;如由上级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缴纳,须提交情况说明及隶属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证明材料)。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如初试成绩正常达到我校复试资格分数线、不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根据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提交报考类别变更书面申请,将定向就业变更为非定向就业,否则视为定向就业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6.我校专项计划只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符合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根据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8.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9.我校和报考点按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10.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11.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13.报名其他相关事宜和要求详见所选报考点后续发布的报考点报名公告。

(二)报名信息审核要求

报名信息与补充材料的审核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审核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所选报考点后续发布的报考点报名及审核公告。


六、初试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试要求。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用纸统一由考点提供,考试用具(含笔、颜料、墨等)由考生自备(具体考试要求详见初试和复试大纲或要求)。

(三)初试科目:共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是思想政治理论(101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学术学位考“201英语(一)”,专业学位考“204英语(二)”)、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请考生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的大纲要求进行复习;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业务课考试大纲》。

(四)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七、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在国家线发布后,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我校将对考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核可结合复试进行,也可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面谈、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进行,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将与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并发布。

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可按规定开展后续工作,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我校公布的权重合成,初试成绩权重一般不低于5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者优先录取。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拟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有变动的,变动部分另行公示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注册学籍。

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体检要求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培养、住宿、学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根据学校安排,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在南湖校区开展教学活动;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人文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在相思湖校区开展教学活动。(具体教学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以就近培养单位为原则安排,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原则上统一要求“内宿”,特殊情况也可申请“外宿”。“内宿”为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统一管理,“外宿”须满足校外住宿申请条件,为学生自行解决住宿、自我管理。“外宿”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家住南宁市区内,确需回家住宿并与父母同住的学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宿舍集体生活并与父母同住的学生(由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疾病证明);已婚学生(凭结婚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我校不做统一安排。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音乐、舞蹈、设计、美术与书法、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950元/生·学年;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3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设计、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3800元/生·学年;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1000元/生·学年;音乐、戏剧与影视、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上级批复为准。(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7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上级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硕士研究生奖助办法(以当学年具体通知为准):https://zzzx.gxau.edu.cn/jzxj


九、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十、其他

招生单位:广西艺术学院,代码:10607

报考点:广西艺术学院,代码:4530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部门: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333134,5775707,5317393(传真)

电子信箱:zsb@gxau.edu.cn

监督举报部门:广西艺术学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1-5786987

本简章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6〕2号)为准,如上级部门政策变化或有新的要求,将另行公告或通知。

 

附件:广西艺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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