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特别是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无不及格课程。
(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创作、表演能力倾向,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创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二、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外校享有推免资格优秀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0月10日(含)之前,填好《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及相关申请材料(见附件,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我校。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1308室,招生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771-5333134。
注意: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二)考生必须在2022年9月28日上午9:00至9月29日晚上22:00期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缴费、上传照片、本科正式成绩单电子版扫描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时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三)我校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复试和体检,考生应按规定缴纳复试费和体检费。
(四)申请人学籍学历信息以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为准,不得修改;报名费通过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缴纳,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三、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4950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具体以上级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二)研究生奖助办法:https://zzzx.gxau.edu.cn/jzxj
四、复试时间及内容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五、推免生录取
(一)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b.gxau.edu.cn/)对获得拟录取的学生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拟录取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如遇上级政策变化或对开展和完成相关工作时间有最新要求的,我校将及时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s://zsb.gxa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广艺招生”及时发布补充信息,请密切关注。
七、联系方式
广西艺术学院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邮编:530022。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5333134,533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