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师生办实事】进出口贸易公司大楼正式移交我校
5月18日,进出口贸易公司大楼交接仪式在我校漓江画派大楼1802会议室举行。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韦俊平,广西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覃利军出席会议,双方相关部门的中层领导和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我校后勤基建处梁吉健处长主持。
韦俊平副校长讲话
梁吉健处长宣读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年桂01执恢68号之一)。《裁定书》明确,广西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债权的广西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南宁市星湖路南一里10号0411032号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办公楼(主楼、副楼)的所有权,划归通过竞买成功该标的物的广西艺术学院所有。我校后勤基建处副处长袁靖、进出口贸易公司办公室主任黄河伟分别代表交接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
广西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覃利军发言
广西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覃利军代表移交方发言,她指出,在双方的积极配合下,进出口贸易公司大楼的处置工作获得圆满成功,时至昨日,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大楼租户已全部搬离,希望交接后,双方顺利完成后续的相关工作。
韦俊平副校长表示,这次交接仪式标志着我校正式接管该大楼,希望双方在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办好各项手续,将移交的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双方继续做好后续的合作,共同发展。
双方签订交接协议
双方进行交接
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