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第七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全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近日,我校在南湖校区漓江画派大楼1802会议室召开第七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全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学校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工会主席韦春灵出席会议。学校第七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韦春灵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即将召开的广西艺术学院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广西艺术学院工会第十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韦春灵充分肯定了本届委员会所取得的成绩,希望各位委员能够继续履职尽责,共同努力做好双代会筹备工作,强调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开好双代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对《广西艺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广西艺术学院财务工作报告》《广西艺术学院工会经费审查报告》等双代会会议材料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审:穆 捷
二审:梁桂宁
三审:陈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