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4年招生考试合格线(条件)、录取办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现将我校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4年招生考试合格线(条件)、录取办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通知如下:
一、合格线(条件)
序号 | 专业方向 | 学制 | 招生 计划数 | 文化合格线(条件) | 专业 合格线 |
1 | 舞蹈表演 (中国舞) | 六年制 | 45人 | (1)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不低于三科满分总分的50%,或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达到D级(或合格)及以上;
(2)政治、历史、地理三科成绩仅作为参考,不划定合格线(条件)。 | 75分 |
2 | 舞蹈表演 (中国舞) | 四年制 | 20人 | 72分 | |
3 | 音乐表演 (演奏) | 六年制 | 20人 | 75分 | |
4 | 音乐表演 (演奏) | 四年制 | 20人 | 75分 | |
5 | 音乐表演 (演唱) | 75分 | |||
合计 | 105人 |
说明: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复为准。
二、录取办法
我校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专业、文化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条件),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名,择优录取。录取时,当考生专业成绩得分相同时,按专业考试科目所有评委评分求和计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当专业考试科目所有评委评分求和计算总分仍一致的,再综合考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成绩计算办法为: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成绩=身体条件测试成绩×0.6+舞蹈剧目表演成绩×0.4;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成绩=音乐素质测试成绩×0.2+演奏成绩×0.8;音乐表演(演唱)专业成绩=演唱成绩×1。
新生2024年9月入学报到时,如有被录取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而产生招生计划空缺的,将按照录取办法在该专业未录取的合格生源中顺延录取。如该专业无合格生源可顺延录取,我校将视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录取或组织二次招生考试,具体以“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后续发布的有关信息为准。
三、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学校不再另行寄发书面成绩单。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71-5333134(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30-17:30)。公示期满后将不再受理。
四、其它安排
录取通知书发放、入学须知及指南等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4年招生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2024年4月30日